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面对继承权
面对继承权
学员:0 课时数:1 浏览数:502
主讲老师:马忆南
课程有效期:不限
价格: 免费
课程介绍
养子为独吞家产用毒鼠强毒死了养母,养母遗产,养子能否有份?两兄弟为争夺女友自相残杀,父辈遗产谁有权继承?《继承法》系列节目第一期《继承权缘何丧失》,给出了答案。《继承法》第七条明确规定: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:第一,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;第二,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;第三,遗弃被继承人的,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;第四,伪造、篡改或者销毁遗嘱,情节严重的。本期节目,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马忆南为您透析“继承权缘何丧失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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