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市创建办对9个街道(乡、镇)创建工作进行评估验收

作者:太原社区学院 2011-11-09 10:51:54 图片新闻
 根据中共太原市委、市政府《关于创建学习型城市的实施意见》(并发(2008)18号)文件精神和并创学办函[2010]2号《关于对全市创建学习型县(市、区)、街道(乡镇)、社区(村)进行评估验收工作的通知》的具体安排,依据《太原市创建学习型县(市、区)、街道(乡镇)、社区(村)评估指标体系》(试行)的要求标准,太原市创建学习型城市领导组办公室组织太原市教育局、民政局、太原社区学院、杏花岭社区学院、小店区社区教育学院、郝庄成技校等部门成立创建学习型街道(乡、镇)评估验收组,一行10人分两组于2011年10月25日至31日对晋源区晋祠镇、万柏林区下元街办、小店区平阳路街办和小店街办、迎泽区老军营街办、杏花岭区涧河街办和杏花岭街办、古交市屯兰街办、清徐县徐沟镇等九个街道(乡、镇)创建工作情况进行了认真评估。
为期五天的评估验收期间,评估验收组严格按照市定评估指标体系,坚持客观、公正、公平、公开的原则,通过听汇报、查资料、实地考察,调查访问、座谈等形式,就各街道(乡、镇)创建学习型城区的总体情况从组织与管理、条件与保障、措施与任务、效益与效果等方面,采取定性和定量相结合的考核方法,综合进行评估。每个受评单位评估验收时间为一天,验收内容包括听取各街道(乡、镇)负责人关于创建学习型街道(乡、镇)的工作汇报,查阅了相关方面档案资料,实地考察至少一个学习型家庭、一家学习企业和一个学习型社区,并经慎重合议后于当天下午对受评估单位作出及时慎重的反馈,对创建工作的亮点和特色给予充分的肯定鼓励,提出创建工作中仍存在的不足和有待进一步提高之处,以评促建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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